各学院、各单位:
自 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施行。学校已于今年1月颁布了《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上海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领会学校相关文件,强化依法办学理念,确保学位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拟于3 月 4 日(周二)9:30在J201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培训会。会议重要,请务必拨冗出席。
一、会议议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解释与适用
报告人:姚荣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授
2.上海大学相关工作文件解读
报告人:魏峭巍 上海大学学位办副主任
二、出席对象
各学部(院、所)负责学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负责毕业班)、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院、教务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1. 培训人员请于3月3日下班前扫码报名,3月4日(周二)9:10前有序入场并签字确认。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安静,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2. 学习资料见附件。
附件 :学习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 相关政策问答
3. 学校相关文件(见PIM)

学位办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