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3月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3/12  徐亚明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上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5年3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必须进行学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3月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已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满足本科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24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学士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学位申请者本人登陆上海大学教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s://cj.shu.edu.cn,在教务系统常用功能中“学位申请”页面提交学位申请,如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必须在线填写其他同等效力的外语成绩(雅思或托福或专四或专八或HSK等成绩);

2.学院管理员可以在“上海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学业检查”之“学位申请审核(学院)”页面审核自己管辖学院学生的学位申请;

3.学位申请者本人请于3月25日再次登陆教务系统https://cj.shu.edu.cn,查询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时审核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5年 3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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