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大学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通知(教务部【2022】37号)

创建时间:  2022/09/30  苏珊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上海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探索教育现代化背景下高校课堂教学新模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学生学习成效,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教学单位推荐和个人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为提高申报质量,承担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单位可以推荐2项,最多可以推荐5项。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在课题教学改革方面具有深入研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2)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项目的人员,本年度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方向

研究项目须体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学生学习成效”,以下所列选题仅供申请人在申报时参考,申请人参照申报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项目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1.研究型挑战性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

2.以学为中心的混合式课程教学设计与实施

3.智慧教育的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

4.数字技术赋能教育教学评价研究

5.人工智能助推的在线教学资源建设

6.基于OBE的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改革

7.公共基础课的课堂教学两性一度改革与实践

8.课堂教学联动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改革

9.以学为中心的教师教学体验评价机制与改革

10.基于OBE理念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制度保障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含教学单位推荐人员和自主申请人员)填写申报书,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申报项目数、申报内容等,组织评审会。

3.评审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项目管理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研究经费等。

2.项目在研期间,每学年举办1-2次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研讨会或其他教学活动,并向全校教师开放。

3.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根据立项内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

4.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批。

5.拟资助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8-10项。学校将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五、项目结项

1.结项时限。项目应在1年内结项。

2.结项验收。结项有明确的教学创新成果,成果可包含论文、专著、教材、教案、反思性的教学成长记录、数字化教学资源、教育软件以及支撑教学改革的其他成果,并重点陈述该项目对课堂教学效果持续改进的证据。

六、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上海大学地方高水平大学2022年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经费资助”。

七、其他要求

鼓励开展实证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鼓励国际合作研究。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八、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6份,于2022年10月21日17点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宝山校区A楼610),同时发电子版至shucfd@126.com,邮件命名为:2022年度教学研究申报书-学院名称-课题名称(申报书文件同名)。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21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联系人及电话:苏珊,5660957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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