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2〕7号)

创建时间:  2022/01/19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学院要根据我校办学定位与特色,整合校内外文化创意资源,以推进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培养高水平文化创意人才为目标,以“理念新、机制活、举措实、可推广”为原则,对接“文创50条”中的重点领域,聚焦与之相对应的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认真研制文创引领项目的建设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措施。

二、建设内容

各学院需联合1家及以上具有成熟合作基础的文创单位,选择一项“文创50条”中的重点领域,共同申报文创引领项目。项目实行高校和文创单位联合负责制。高校和文创单位在文创引领项目推进过程中,要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四项内容):

(一)课程建设。整合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文创单位的行业资源,以“对接文化创意行业前沿、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高校与行业产教融合”为原则,组织开发涉及文化创意领域的专业拓展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促进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二)双向引智。发挥“旋转门”作用,建立高校和文创单位文化创意骨干人才双向引智机制。鼓励文创单位依托高校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进行战略规划和咨询指导,支持高校教师走进文创单位了解行业前沿进展,合作开展项目建设,打造“双师双能型”文创师资队伍;支持文创单位的骨干人才走进高校担任兼职教师,独立或者合作开设课程,促进理论与实践逐步深度融合。

(三)作品转化。高校和文创单位共同支持高校师生开展文化创意作品创作,把创意转化为作品,依托文创单位开展作品的孵化、转化和商品化。历届“汇创青春”获奖作品优先支持。

(四)实习实践。高校和文创单位共同支持学生开展实习实践,纳入文创引领项目的高校,其与文创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每年需要到包括上海市大学生文创实践基地在内的实践基地参加实践,完成实践报告/作品。

在申报文创引领项目时,必须要附双方认可的含有以上4个建设内容的合作意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优先支持。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数量。每个学院限报1项。如申报项目为2021年延续性项目,申报项目书中必须重点阐述前期工作,包含2021年建设内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延续必要性。

(二)资金额度。文创引领项目预算的申报额度不超过60万元,具体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请各学院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确定申报额度。

(三)项目名称。文创引领项目的名称请以“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填写,其中“*”用“文创50条”中的重点领域表述。

四、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将申报文本一式5份(附件2)、往届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如学院无往届项目可忽略)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加盖学院章)送至A513胡瑕老师收,同时附件2、3和4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yangxinxin@t.shu.edu.cn。由于学校正值寒假,请拟申报的学院和老师合理安排,按时提交。

附件(略):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

3.往届项目情况汇总表

4.上海大学2022年上海文化创意产教融合引领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2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2〕9号)

下一条: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教务部〔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