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教务部〔2022〕4号)

创建时间:  2022/01/14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学院:

为了解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建设任务和建设工作重点,更好地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促进各专业建设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和市级一流专业建设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2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校内外评审专家组

学校教务部、发规处、财务处相关部处负责人

相关专业负责人、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

三、检查内容

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重点检查专业获批以来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OBE)的课程体系优化情况、资源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了解专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后期计划。

四、相关要求

1.所有项目请于2月11日12:00前,将《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自评报告》(附件1)、《上海大学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2022年)和汇报PPT传至wbpi@i.shu.edu.cn,联系电话:66133507-305。

2.PPT由专业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内容,国家级一流专业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省级一流专业每个专业汇报时间5分钟。

3.各专业到会时请携带申报时填报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和《上海大学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文本》(2022年)各一份,供专家查阅。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择优支持, 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整改建议,缓拨建设经费。

欢迎各专业旁听交流。

附件:

1.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阶段检查自评报告(模板)

2.《上海大学本科教育教学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2022年)

上海大学教务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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